18日,退役軍人保障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退役軍人事務部部長孫紹騁在作草案說明時介紹,草案在完善現行政策的基礎上規定了一系列創新舉措,對明確退役軍人工作的基本原則、規范退役軍人的移交接收、提高退役軍人的安置質量、加大就業創業扶持力度、加大優待和褒揚力度、完善管理和監督制度等方面分別作出規定。
在創新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方面,草案規定軍人退役前,所在部隊可以提供職業技能儲備培訓,組織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以及非學歷繼續教育。同時完善教育優惠政策,明確高等學校通過單列計劃、單獨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軍人;現役軍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或者是正在就學的學生,退役后在入學、復學等方面享受相關教育優惠政策。三是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國家依托相關教育資源為退役軍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
在加強就業支持方面,草案規定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拓寬就業渠道,草案要求各地設置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考。加大創業支持力度,草案規定相關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優先為退役軍人提供創業服務,退役軍人及其創辦的小微企業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