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拿不到工資的員工,一邊是資金緊張的企業,疫情面前誰的日子都不太好過。日前,嘉善、海鹽的法院都遇到了因此而打官司的雙方。最后,雙方是如何解決的?
27名員工與“老東家”握手言和
基于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4月,嘉善某紡織公司成功轉型,目前正在進行口罩原材料生產,經營狀況蒸蒸日上,各項工作也慢慢步上正軌。
可是,公司沒有想到,原來紡織公司的27名員工突然跑到嘉善法院起訴,要求公司支付工人工資,涉案金額達到了70多萬元。
“法官,公司拖欠我們的工資一直不發,你們得幫幫我們。疫情期間,我們無法出門打工,也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實在是過不下去了……”員工們長吁短嘆。
對于剛剛恢復生產、稍有點起色的公司來說,27名員工的起訴無異于當頭棒喝。
員工急于討薪,公司急于復工生產,如何做到保護合法權益與支持復工復產兩全其美?這對法院來說也是一次有關平衡的考驗。
很快,嘉善法院決定一邊向企業了解經營狀況和解決欠薪的打算,鼓勵和支持復工復產;另一邊則了解工人的工作生活情況,鼓勵其走出困境,同時勸導他們換位思考,理解特殊時期企業復工復產的實際困難。
經過努力,最終,27名工人和公司握手言和,雙方達成了分期支付結欠工資的調解協議,并且進行了總計金額76萬余元的司法確認,讓工人既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錢,又緩解了企業的欠薪壓力,助推企業進一步復工復產。
兩名“Tony老師”工資有了著落
無獨有偶,近日,海鹽法院也成功化解了一起涉疫情勞動合同糾紛,用工方與兩名員工達成調解協議,分別支付給兩名員工薪酬及經濟補償金6500元和3500元。
這兩名員工分別是小劉和小崔,他們本在海鹽某理發店工作,疫情發生后,理發店自今年1月底就停止營業,直至3月初才恢復。
讓小劉和小崔生氣的是,老板只發了他們1月份的部分工資,原本答應的2月份基本工資和3月份的半個月工資一直未發,兩人吃飯、交房租都不夠,日子過得捉襟見肘,多次催老板發工資,老板也是一拖再拖。
今年4月,兩人向海鹽法院起訴,要求理發店支付薪酬、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金,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受理案件后,法官聯系了理發店老板,老板表示也很無奈。“我愿意支付他們薪酬,只是因疫情原因,理發店經營慘淡,還要支付工人工資、房租、水電費等,花錢的地方太多了,所以還沒辦法及時足額支付他們。”
法官當即組織了雙方進行調解,在向雙方當事人講清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勞動關系問題政策的同時,希望雙方能夠綜合考慮理發店經營狀況、勞動成果、員工生活需要等因素,相互體諒。
最終,小劉、小崔和理發店達成了調解協議。
【法官說法】
根據人社部《關于妥善處理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