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員工小張一直向公司匯報稱,他在湖北老家過年。今年2月10日,他向公司報告,說他前一天約19:30自駕車返回了北京。然而,實際情況是,春節期間他從未離開過北京。
小張這一意外舉動,當時立即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差點兒造成其居住地整個鎮街被封。為此,公司決定解除小張的勞動合同。但是,他對公司決定提出質疑,認為公司這項決定屬于違法。
近日,仲裁委裁決支持了公司的決定。
員工因提供虛假信息被辭退
2020年3月18日,小張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小張說,他本人戶籍在湖北省,但一直在北京市大興區居住生活。今年春節前,他曾打算回湖北老家過年,并把這個計劃上報給公司。后來,因新冠肺炎疫情越來越嚴重,他未能回老家過年。假期結束后,他向公司匯報稱,其在春節期間并未離開北京,要求返崗工作。
然而,公司于3月1日向小張快遞了一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公司在該通知中載明,因小張向公司提供虛假信息,所以,解除了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
小張認為,其春節期間沒有離京且身體健康,這是事實。而公司以其提供虛假信息為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該決定是違法的。
仲裁委認定公司辭退決定合法
針對小張的請求,北京市大興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后,事實漸漸清晰起來。
經查,小張在今年春節前向公司報告稱,其要回湖北老家。公司根據疫情管控要求,于2020年1月24日要求所有員工提供假期期間出京及所在地詳細信息,并在微信上建了一個“假期前往湖北人員信息群”,每天收集群成員的位置信息和健康狀況。
小張及其哥哥大張均在公司信息群中,自2020年1月24日至2月10日,哥倆每天都在群里上報“湖北籍員工大張小張,湖北省某某縣人,距離武漢140多公里,目前本人及家人無發熱情況”。在公司發放問卷調查時,小張填寫的目前所在地為湖北,接觸過湖北籍人員。
2020年2月10日,小張哥倆突然向公司報告,稱其前一天傍晚19:30自駕車回到北京。2020年2月11日,他又向公司提供了大興區某村出具的他一直在京的證明。2020年2月26日,公司以小張提供虛假信息,違反公司紀律和員工手冊為由,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對于公司是否因效益不好借疫情之機裁員的質疑,該公司表示,其經營狀況挺好,甚至還在招收新人,以擴大生產。公司之所以辭退小張,是因為他在相應時間里一直向公司報告虛假的位置信息,導致公司向政府部門上報的數據失實。尤其是2月10日,小張突然向公司報告其前一天約19:30已自駕回京,差點造成整個鎮街被封的嚴重后果。
大興區仲裁委審理認為,2020年1月24日至2月10日正處于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運用大數據統計全國特別是武漢和湖北等重點地區的人員動態流動情況,是分析疫情動態和做好預警監控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做出疫情防控決策的重要依據,支撐著整個疫情防控部署。而數據有效的前提是真實,小張在這段時間里一直向公司上報虛假位置信息,具有主觀故意,導致公司向政府各部門上報的數據失實,可能危害社會公眾利益,造成社會恐慌。該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員工隱瞞有關信息以蒙騙公司,編造虛假事實或情節提供偽證、假證屬于嚴重違紀,對于違紀員工可以予以辭退。據此,公司作出辭退小張的決定,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規定,不構成違法解除,仲裁委予以支持。
對于本案,仲裁員表示,這起勞動仲裁案件給少數勞動者敲響了警鐘。疫情防控期間,全國人民團結奮戰,共克時艱,每一個勞動者都有義務配合國家和當地政府落實隔離措施、防控措施,故意違反法律規定,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就可能觸碰法律的“高壓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