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準入,加快平臺經濟參與者合規化進程;鼓勵平臺開放創新任務“眾包”,向中小企業開放共享資源;允許有條件的互聯網平臺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質……日前,福建省在全國率先出臺《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五條措施》,提出了完善市場準入、包容審慎監管、培育平臺經濟新業態、完善平臺經濟支撐服務體系和強化平臺經濟發展保障等措施。
沒有金銀資源,卻經營著全國60%的珠寶商店;不產石油,卻擁有民營加油站50%的市場份額……在福建,平臺經濟正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引擎。
在福州職工創業創新創造中心,近3個月內申請入駐的“平臺經濟型”職工創業項目就多達37個,占申請項目的三成以上。中心負責人蔣華玉表示,對于初創期的平臺經濟職工創客,政府牽頭實現平臺經濟的資源共享,有助于降低創業門檻,推動更多的創業資本回歸“福地”。
為促進平臺經濟更好發展,此次發布的新規明確,將實施便利化登記注冊管理,探索開展“一照多址”改革,放寬新興行業企業名稱登記限制,合理設置行業準入條件,加快完善新業態標準體系。將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大力實施“互聯網+監管”。同時,將引導和支持互聯網龍頭企業建立一批在線創業創新平臺,支撐中小企業開展技術、產品、管理模式、商業模式創新。此外,福建還將在共享經濟領域建立健全身份認證、雙向評價、信用管理機制,并鼓勵平臺通過購買保險產品分散風險,探索建立消費者賠償優先給付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