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北京市關于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要實現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公共就業服務。處于無業狀態的常住外來勞動力,可持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在常住所在地的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享受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
意見指出,要提高均等化水平,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全覆蓋。首先要促進城鄉地區公共就業服務一體化。健全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市、區、街(鄉鎮)、社區(村)四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項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核心業務流程統一。依托全市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平臺,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優質資源城鄉共享。
同時,推動用人單位同等享有公共就業服務。各類用人單位均可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用人指導、招聘用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咨詢等服務。把處于初創階段、靈活形式用工等用人主體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在提供招聘用人服務時,應要求用人主體對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信息、基本勞動報酬等內容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必要時進行信息核查或實地調查,并在招聘信息中進行標注。
通知強調,在常住地為勞動者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勞動者均可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社會保障卡,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公共就業服務。其中,處于無業狀態的常住外來勞動力,可持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在常住所在地的區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享受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實現就業的,及時辦理就業登記。據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為外來常住人口辦理失業登記尚屬首次明確。
此外,通知還指出,要加強精準求職招聘服務。根據十大高精尖產業領域企業、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不同需求,建立單位用人需求檔案,提供分類用人指導、精準匹配推薦、穩定用工等服務;根據求職者不同需求,建立實名制電子服務檔案,提供分級分類的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服務,對確定為援助對象的就業困難人員,制定個性化指導方案,提供崗位推薦、跟蹤指導等服務,對其中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創業且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崗位予以優先安置。
服務城市管理運行,開發城市公共服務類崗位,優先招用低收入農戶勞動力和農村地區就業困難人員。建立求職者培訓需求信息采集和發布機制,向其提供相關培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