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檢察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院近日聯合政法委、法院、教育、科技、司法行政、文旅、公安等部門印發《海陵區關于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的實施辦法》,旨在構建涉相關違法犯罪人員從業禁止全覆蓋、管理機構流程銜接全方位、具體案件辦理流程全鏈條體系,強化源頭防范,筑牢轄區未成年人保護“防火墻”。
該實施辦法對具有未成年人保護職責的單位在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工作上的職責范圍作出了具體規定,其中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對行為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所規定情形的人員送達《就業發展方向告知書》,告知其不得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教育、文旅等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的主管部門要及時聯合檢察機關、公安機關開展入職查詢工作,對中小學教職工、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以及相關工勤人員等是否存在前科劣跡情況進行審核,將“大灰狼”擋在校門之外。社區、村委要充分發揮網格員優勢,主動排查轄區內是否存在非法培訓機構、追蹤被判處從業禁止人員的工作動態。此外,相關落實情況還將納入平安建設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