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廣東兩省建立起“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政策互認”機制,廣東社保部門根據湖南視同繳費年限政策,認定何女士曾在湖南任職的15年視同繳費年限,并核發養老金,成為湘粵兩省推進社保政策互認落地的首個案例。
業務辦理完成后,何女士感動地說:“湘粵兩省推進省際社保互聯互通,讓我原來在湖南的工作年限可以享受湖南的社保政策,維護了我的社保權益,切實幫我們解決了‘急難愁盼’問題。”
此前,湖南、廣東兩省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存在一定政策差異,該問題也成為湘粵兩省流動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的難點堵點。2025年3月,“中部六省+廣東省”推進省際社保互聯互通后,湘粵兩省建立起政策互認機制,參保人異地工作期間的視同繳費年限由原工作地認定,待遇領取地按原工作地政策計發養老金,破解了跨省社保銜接難題,維護了參保職工權益。
下一步,湖南將繼續深化中部省份、廣東省的社保互聯互通合作,加速推進高頻服務跨省通辦、工傷保險異地調查、社保轉移即申即辦等更多服務事項,進一步完善系統、優化服務,讓更多跨省流動人員享受省際社保互聯互通帶來的獲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