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通過延續實施穩崗返還、技能提升補貼等政策,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提升職業技能,兜牢失業保障底線。
其中,《通知》對于企業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提出明確條件:即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審核時月均參保人數比上年度月均參保人數減少不高于50%。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此外,《通知》還重點提出要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相應領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
《通知》還要求兜底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做好大齡失業人員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