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過我爸很多次機會,他一直都沒改正!我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了……”當著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市三中院”)法官的面,初中生伍小某流著眼淚說。伍小某的父母在10年前離異,伍小某本來由父親伍某撫養,然而伍某不僅因犯罪入獄,對伍小某的教育也存在問題,有時還動手打孩子。伍小某的母親佟某因不滿前夫行為起訴爭奪孩子撫養權,可她也曾因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這樣一對不完美的父母,誰更有監護能力?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的涉未成年人家庭保護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法院如何利用監護評估制度、社會觀護制度以及家庭教育指導,為少年“安排”一個合格的監護人。
少年的煩惱:離異父母均有違法行為,我跟誰過?
2013年,伍小某3歲時父母離異,伍小某由父親伍某直接撫養。伍某脾氣不好,時有暴力管教的情況發生。2023年底,伍小某再次和伍某發生矛盾,他離開父親的住處,與母親佟某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其間,伍某和佟某為了孩子到底應當由誰直接撫養發生矛盾,當地村委會幾次調解均沒有成功。于是,佟某起訴至區人民法院,要求變更撫養關系。經審理,該院判決伍小某變更為由佟某撫養。伍某對此不服,上訴至北京市三中院。
經查,伍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還有幾次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伍某承認確實對兒子動過手,但他認為佟某也受過行政處罰而且工作不穩定,認為自己已經撫養了兒子較長時間,更有資格成為孩子的直接撫養人。佟某承認有過違法行為,但表示已經改正,她堅持認為自己更有能力讓孩子順利完成學業。
“該案二審開庭時,我通過云法庭線上單獨征詢過孩子的意見,孩子明確表示對父親的暴力教養不認可,愿意跟隨母親生活。可我覺得在這樣的案件中我們不能只考慮孩子的意愿而輕易下結論。”北京市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該案承辦人劉洋介紹,父母雙方均有過錯的撫養糾紛案件越來越普遍,對父母等人的監護能力判斷成為當前未成年人審判工作中的新難點。
監護評估:是否具備合格監護能力由專業機構考察
母親佟某是否能承擔起撫養伍小某的責任?她是否有合格的監護能力?為了解題,北京市三中院向專業的社工機構發出委托,由社工機構委派具有專業資質的社工師對佟某的監護能力進行全面評估,時間為一至兩個月。該社工師對孩子進行了多次走訪,和伍小某、佟某及相關人員等都有過對話訪談,還對伍小某的居住條件、學習情況等進行詳細調查。在完成大量工作之后,社工機構向法院出具了厚厚的一摞報告,從佟某和伍小某的身心健康狀況,佟某的監護意愿、經濟狀況、住房條件、家庭教育能力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全面評估,最終得出結論——佟某具有合格的監護能力。
何為監護能力評估?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培育、引導和規范有關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為未成年人的心理輔導、康復救助、監護及收養評估等提供專業服務。2024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等七部門發布了《北京市未成年人家庭監護能力評估辦法》。根據該辦法,監護人的監護能力評估主要評估監護人的監護意愿、生活保障能力、家庭教育能力、處理家庭關系能力、安全保護能力等情況。參與評估人員應具備社會工作、法律、心理、教育等專業的學歷或資格證書,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家庭監護能力評估應以實地評估為主,可采取當面訪談、鄰里走訪、入戶察看、問卷調查、資料查閱、信息比對、心理測評等方式進行。評估報告應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否正確履行家庭監護責任、是否具備家庭監護能力、是否存在家庭監護風險作出評估結論,并對家庭監護進行干預幫扶、提出建議。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有關家庭監護能力評估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并不少。比如,2024年,江蘇省發布了《留守兒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規范》,湖北省出臺了《困境兒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等。
社會觀護:社會力量跟蹤追訪未成年人撫養情況
“監護能力評估報告雖然認為佟某具有合格監護能力,但鑒于她曾經有過違法行為,法院認為應當采取更多措施對其進行提示和指導。”劉洋表示。為了提升佟某對家庭教育的認識、督促其更好地履行監護職責,北京市三中院向佟某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法官還指令佟某向法院提供了具體的《撫養方案》,并提交一份《未成年子女撫養承諾書》。“《撫養方案》包含伍小某的衣食住行和學習各個方面。佟某提交的《撫養方案》《撫養承諾書》都是一筆一畫工整書寫的,看得出來她的態度很端正。”劉洋說。在北京市三中院的心理咨詢室,佟某鄭重地將《撫養承諾書》一字不落地誦讀完,承諾將好好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保障孩子生活、督促學習的責任,伍小某也激動地不停點頭。
在開展評估調查的同時,法院還對伍小某開展社會觀護工作。社會觀護制度是法院運用社會力量,在辦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撫養權、監護權、探望權等家事案件中,由法院委托的社會觀護員對涉案未成年人有關背景情況進行社會調查,對其權益受侵害的情況及時干預,對判決、調解后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考察的一項制度。北京市三中院聘請了第三方機構的專業心理咨詢師進行家事調查,對伍小某及母親佟某進行心理疏導,跟蹤追訪佟某的監護撫養情況。通過社會觀護,法官了解到伍小某的學習成績不甚理想,他和母親都很擔心學業前景。于是,法官協同相關專業機構幫助伍小某進行了學業規劃。
在進行了以上工作之后,北京市三中院二審正式落槌,判決伍小某跟隨母親佟某生活。
劉洋說,再見到伍小某時,這個少年明顯開朗了不少。他憨憨地笑著和法官聊天,講著自己的新生活。離開法院時,劉洋特意叮囑伍小某:“你和媽媽爸爸有矛盾或者你有其他的問題,都可以打電話給我。”伍小某點點頭,又悄悄地對法官說:“法官阿姨,能讓我摸摸您的法袍嗎?看起來很厚實,感覺安全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