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九原區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流動仲裁庭”的模式開庭審理了一件經濟補償案件。流動仲裁庭變“坐等辦案”為“上門服務”,避免特殊群體路途奔波,讓群眾維權少跑路。
據了解,該案申請人為某單位保潔員,由于申請人年紀較大,出行不便。仲裁院考慮到當事人的實際困難,及時設立“流動仲裁庭”,并在申請人工作單位選擇開庭,促成其順利參加庭審活動。庭審結束后,經仲裁員勸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同意支付36000余元作為申請人的經濟補償。流動仲裁庭不僅促使當事人端正態度,樹立正確的維權意識,而且讓勞動爭議處理更加便利、高效,有利于加強源頭預防和基層治理。同時,也強化了協商調解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優先地位,完善了勞動爭議處理體系。
九原區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發力,創新推動“流動仲裁庭”走進基層,深入企業,采取公開庭審的方式,多方協同和平化解糾紛,達到“調處一案、宣教一片”的辦案效果,用心用情將為民辦事落到實處。
